8月15日,成都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告诉,鼓舞房地产开发企业热心参与新房、存量房买卖联动,对“以旧换新”的购房人依照市场化准则予以方法多样的鼓舞或补助。支撑各区(市)县政府(管委会)采纳多元化方法来进行拆迁安顿,鼓舞经过“房票”方法推进住宅“以旧换新”。
支撑各区(市)县政府(管委会)在2024年12月31日前,对出售自有住宅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产品住宅,或购买新建产品住宅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宅的购房人,经过给予财政补助(包含定额补助、悉数或部分契税补助、增值税补助)、发放消费券等方法鼓舞住宅“以旧换新”,详细规范、执行时间由各区(市)县自行确认。关于出售自有住宅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产品住宅的,可确定为首套房。
在2024年12月31日前,对出售自有住宅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产品住宅的购房人,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,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借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,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借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。